河北省涞水县野三坡景区为实现运营体制创新,项目结构优化,加快景区建设速度,提升旅游整体水平,实现景区经营性资产未来上市的战略目标,拟引进战略投资者,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原则
整体合作、互利共赢、诚实守信
二、项目介绍
野三坡景区位于河北省涞水县境内的太行山与燕山交汇处。素有“太行龙头、世外桃源”美誉,每年接待国内外游客近300万人次。距首都北京100公里,地理位置优越,108、109国道、张涿高速横贯景区,交通方便快捷,景区总面积520平方公里,核心景区及经营项目有百里峡、龙门天关、白草畔、鱼谷洞景区、野三坡剧场。拥有世界地质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AAAAA级旅游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等荣誉。
2013年3月1日涞水县人民政府成立河北野三坡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对野三坡景区进行投资建设、开发运营、经营管理,公司性质为国有独资。
随着野三坡景区品牌影响力的不断提升,景区基础及配套设施水平的不断改善,及张涿高速的开通,野三坡景区游客数量必然会逐年大幅度增加,预计野三坡游客未来几年将保持30%以上的持续增长,景区未来发展潜力和市场空间巨大。
三、合作内容及合作模式
1、合作内容:
河北野三坡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以野三坡景区现有的旅游基础设施、服务接待设施设备、景区旅游资源经营权(门票及其他收费项目)、无形资产进行出资,同时将拟成立的景区客运公司、五星级酒店、新建景区索道和拒马河水上游乐项目一并纳入合作范围考虑。
2、合作方式:
A方案:战略投资伙伴为一家时,野三坡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对原有债务进行有效剥离,以优质资产出资,成立全资子公司(简称“A公司”),战略投资者以8亿人民币收购A公司49%股权,重组成立新的旅游公司(简称“新公司”),该笔资金两年内支付完毕,首期第一年支付资金5亿元人民币,正式合同签订七天内汇入野三坡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账户。
战略投资者应承诺引进后在野三坡景区三年内投资不低于7亿元人民币进行新项目的开发,在同等条件下,涞水县政府承诺战略投资者优先获取优质项目、项目开发建设用地、相关水域(其中拒马河的开发野三坡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占10%的资源股份)的开发经营权等权利,并享有最优惠的政策支持。
B方案:如果战略投资者两家或两家以上,则野三坡旅游投资有限公司须保持相对控股地位,在A方案的设计基础上根据战略投资者收购股份比例相应提高收购资金金额和新项目开发的资金金额。
四、资格条件
(一)有意向的战略投资者须在公告后十天内提交相关资料:
1、独立的法人实体,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
2、提供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表证、企业法人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近三年业绩报告及证明材料、公司注册资金及银行资信证明、提供企业银行信用等级。
4、战略投资者须具备至少不少于8亿元人民币资金的能力。
5、投资意向函。
(二)资格审查通过的企业需缴纳5000万人民币诚意押金到县政府指定的专门账户,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尽职调查、协议洽谈、合资公司组建等工作,30天内诚意押金原路退回至各企业。
五、相关承诺
为保障战略投资者对上述成立有限公司的方案的认可,涞水县人民政府承诺:
1、涞水县政府出具正式文件(或会议纪要),同意将野三坡景区的开发经营权授权“新公司”和景区现有资产作为出资划转至“新公司”名下。
上述权益和资产交接涉及政府审批、许可、核准、变更或备案手续,由野三坡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办理。 2、上述权益和资产所有原债权债务由野三坡旅游
关于河北省涞水县野三坡景区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招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4-05-04 16:55:08]点击次数:[]
投资有限公司承接和负责清理扫尾工作,不造成对“新公司”的任何影响和隐患,同时协助办理公司各种手续的报批工作。
3、负责对景区内的其他经营主体进行清理、规范,协调处理好景区内、外村镇及村民的关系。
4、保障战略投资者项目用地同等条件下优先权,并努力保障新拓展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5、在“新公司”正式运营后,如需达到上市标准及制定上市规划,同时考虑门票经营权上市的法律障碍,野三坡旅投公司承诺逐步进行退出,不再控股或保持第一大股东地位,退出股份由其他股东优先收购,引进战略投资者后的公司可以以其他优质资产对收费景区逐年分步置换出去。
六、其他事宜
“新公司”成立后第一年向野三坡管委会缴纳1000万元作为管委会和旅游局管理机构经费,用于机构行政办公、工资、福利、差旅、养老保险、资源保护、防火等,后期根据管理范围、承担的工作量、年度工资上涨幅度来适当增加管理机构经费。
七、联系方式
野三坡景区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工作由涞水县野三坡景区战略投资者引进办公室负责管理,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可联系野三坡景区战略投资者引进办公室。
办公室电话: 0312—4563966
联系人:杨定伟晋探宇
邮箱: ysptzgs@126.com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投资有限公司承接和负责清理扫尾工作,不造成对“新公司”的任何影响和隐患,同时协助办理公司各种手续的报批工作。
3、负责对景区内的其他经营主体进行清理、规范,协调处理好景区内、外村镇及村民的关系。
4、保障战略投资者项目用地同等条件下优先权,并努力保障新拓展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5、在“新公司”正式运营后,如需达到上市标准及制定上市规划,同时考虑门票经营权上市的法律障碍,野三坡旅投公司承诺逐步进行退出,不再控股或保持第一大股东地位,退出股份由其他股东优先收购,引进战略投资者后的公司可以以其他优质资产对收费景区逐年分步置换出去。
六、其他事宜
“新公司”成立后第一年向野三坡管委会缴纳1000万元作为管委会和旅游局管理机构经费,用于机构行政办公、工资、福利、差旅、养老保险、资源保护、防火等,后期根据管理范围、承担的工作量、年度工资上涨幅度来适当增加管理机构经费。
七、联系方式
野三坡景区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工作由涞水县野三坡景区战略投资者引进办公室负责管理,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可联系野三坡景区战略投资者引进办公室。
办公室电话: 0312—4563966
联系人:杨定伟晋探宇
邮箱: ysptzgs@126.com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