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自县城容貌管理整治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各路段分包单位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协调联动,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攻坚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得到了城区广大群众的理解和认可。为继续深入开展县城容貌管理整治攻坚行动,将攻坚整治工作做深做细,确保完成各项规定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借势推力,合力攻坚,继续开展县城容貌整治攻坚行动
各路段分包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集中人员力量,对照《定兴县县城容貌管理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定办字〔2013〕97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找出差距和不足,继续发动宣传,凝聚合力,将各项工作做精做细,落到实处,掀起县城容貌管理整治攻坚行动的新高潮。针对店外经营、户外广告、乱贴乱画和交通秩序等工作难点,要加大巡查力度,促进经营者树立正确的公共环境意识和合法规范经营意识,坚决遏制店外经营行为出现反弹;继续拆除清理各类私自悬挂张贴的违规广告,不留死角死面,总结攻坚行动开展以来的实践经验,根据各种乱贴乱画广告使用的材质、涂料、颜色等特征,采取针对性的清理措施,保证清理效果整洁、美观;公安交警部门要以迎宾街、通兴东路为试点,进一步加大对交通秩序和车辆停放的治理力度,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在道路两侧合理划定停车位,对于乱停乱放的车辆依法加强处罚,争取交通秩序在短时间内实现好转。
二、对照标准,查漏补缺,确保顺利通过攻坚行动验收
县城容貌管理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方案》要求,制定统一详尽的验收办法。各路段分包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对照验收办法,巩固取得的整治成效,尽快查漏补缺,保证各项攻坚整治工作达到标准要求。各通信、供电、交通、市政等设施产权单位负责修缮清理线杆、灯杆、站牌、配电箱等设施,清理设施立面小广告,保证使用安全、干净整洁,县城容貌管理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项验收。各路段分包单位在做好验收准备后,要向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申请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分包单位继续对分包路段进行整治,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此项整治攻坚行动结束后,延续攻坚行动分包机制,将各路段作为分包单位责任区,每月第1个工作日作为“县城环境整理日”,定期组织开展清理整治活动,形成社会各界长期参与县城管理的良好局面,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推进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城市设施、卫生清扫保洁等软硬件条件,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水平。深化精细化和网格化管理,强化落实“门前三包”制度,提升沿街门店商户的责任意识,明确其担负的环境责任。制定并严格推行县城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树立“爱护环境,文明行为”为荣、“破坏环境,损人利己”为耻的准则,对破坏县城环境容貌的行为进行处罚,引导城区居民养成良好的习惯,提升公共环境素质。
定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