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应对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通告
按照保定市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要求,自2月24日7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二级预警应急响应机动车限行措施。 一、限行时间 自2014年2月24日至27日,每天7时至20时。 二、限行区域 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三、尾号限行方法 1、市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单日限行单号,双日限行双号(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双号执行),公交和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除外。 2、社会车辆(Ⅱ级预警应急响应期间)每日限行两个尾号,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的一位数字为准。 第一天(24日)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和6的机动车。 第二天(25日)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和7的机动车。 第三天(26日)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3和8的机动车。 第四天(27日)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4和9的机动车。 限行期间,其他道路限行规定同时执行。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送血车和抢险救险车;公共汽车、省际长途客车及大型客车、出租车(不含租赁汽车)、旅游客车(具备旅游客车营运证)、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和清障专用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除外。 四、各县(市)参照市区限行规定执行 请广大驾驶员认真遵守限行规定,提前选择好出行方式。 2014年2月23日 |
关键词:限行,保定,重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