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城管困局:形象堪忧 人少事多增编几无可能
城管部门的管理事项有两三百项。图为2月13日,合肥市瑶海区城管局志愿者在火车站广场帮助旅客运送行李。新华社记者 刘军喜摄
城管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探索者,也是改革代价的承担者和矛盾聚焦者。只有加强顶层设计,才能消除执法窘境 日均出动执法力量3300多人次、查处各类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3671起……2014年春节期间,北京万余名城管职工坚守岗位,确保首都度过了一个整洁有序、欢乐祥和的春节。 与北京一样,在全国各大城市的管理中,城管队伍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然而,城管引发的矛盾却此起彼伏,从未间断,仅2013年夏天就有不少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5月底,延安城管在执法中殴打一名青年,一名城管人员甚至跳起来踩踏青年头部;7月17日,湖南瓜农邓正加在与城管冲突中死亡;7月25日,北大毕业生小夏因用手机拍摄南京市南湖街道城管拆违,被强行拖上城管执法车…… 一边是不可或缺,一边是形象堪忧,城管正站在一个尴尬的位置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可谓正当其时。专家表示,这体现了中央正视城管执法问题、推动解决城管执法问题,在更深层次和更广领域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坚定决心。 乱局:城管是改革代价的承担者 “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目前所面临的种种理论困惑和实践难题,本质上都是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中不可避免的障碍,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之后遇到的困难。”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王敬波说。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非常重视城市建设,却相对忽视了城市管理。在城管队伍设置之前,城市管理实行分散执法,一个流动摊贩在路边摆摊,可能遇到公安、交通、卫生、工商、税务、质监、环保等部门陆续甚至同时执法,呈现出“七个大盖帽管不住一顶小草帽”的现象。 1996年3月,行政处罚法颁布,其中第16条专门做出“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规定。1997年5月,北京市宣武区率先成立城管部门,集中行使街头执法权。后来,随着试点的成熟,城管部门在全国各地普及开来。 城管将原属多个机构的行政职权统一行使,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探索者。由于直接与群众打交道,城管也成为了改革代价的承担者和矛盾聚焦者。北京市社科院管理研究所所长张耘说:“我国公共管理、公共服务长期不到位,社会保障还存在很多问题,公共需求与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公共秩序与个人自由的矛盾、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矛盾等,均集中体现在城管执法环节。” 张耘说,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涌入城市。一些人用乡村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去适应城市生活,必然产生各种问题,无照游商就是最明显的例子。而另一方面,由于城市功能区、生活配套设施特别是商业网点的设置缺失,市民生活需求得不到满足,也为小摊小贩的大量出现提供了生存空间。当城管要取缔他们的谋生方式时,遇到的反抗情绪必然很激烈,冲突也就成了几乎不可避免的事情。 “这些冲突并非因城管而起,城管只是因为处在城市管理最前沿而成了被质疑的对象。”张耘说。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小军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同样的问题,谁去处理都不会有好结果,无非是城管倒霉,这些事都由他们去做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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