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告 严打违法预售
近期我局正在开展违法预售商品房专项治理。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市民:要理性消费,在选购商品房时,提高法律意识,认真查验所售商品房是否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查看欲购房屋是否在预售许可范围之内,也不要以认购、预订、排号、VIP卡等方式向开发企业缴纳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主动规避因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而产生的风险。订购不符合预售条件的商品房,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的权益将难以得到法律保障。 我局在此特别告诫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诚信经营,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要一次性公开房源,不得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一律不得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我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售房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从严处罚。 为加强社会监督,欢迎广大市民依法举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5060110,举报邮箱:bdjsjc@163.com。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 |
关键词:住房,保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