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我县已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008套,总建筑面积55376平方米;建成保障性住房475套,在建保障性住房533套。在全市率先完成实物配租,并代表保定市接受了省三年大变样工作的检查验收,省电视台《河北新闻联播》栏目做了专题报道,《聚焦》栏目也做了跟踪报道。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
一是建设“橄榄城保障性住房小区”。选址于望都县养老院西侧,占地约7000平方米,总投资2037.624万元,总建筑面积12020平方米,建设廉租住房100套,户型为一室一厅一厨一卫,单套建筑面积50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120套,户型为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单套建筑面积60平方米,目前已全部开工。
二是完成“阳光尚科保障性住房小区”建设。该项目于2012年6月底开工建设,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44套,经济适用住房115套,总建筑面积1685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917万元。目前,工程已竣工,正待分配。
三是完成开发小区配建。在富强街紫光竹阁小区配建廉租住房54套,总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于2012年3月底开工建设,目前竣工,正待分配。
(二)对受保障家庭的信息情况一一录入河北省建设数字信息网,而且实行月、旬报制度,上报于市局。
二、健全制度,完善政策机制。
成立了组织机构。成立了望都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为了稳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工作开展,我们制定了各项工作制度和相关配套政策。相继出台了《望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实施意见》、《望都县安居办关于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的实施方案》、《望都县安居办关于望都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的安排方案》《望都县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方案》等政策文件,这些文件的制定和实施,明确了保障对象的认定标准,建立完善了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侯、年度审核和准入退出等机制,对我县住房保障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和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