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公安消防大队队员的
公告
为进一步壮大望都县公安消防大队执勤实力,提高灭火救援战斗力,更好地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经望都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本着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从全县退伍士兵中公开选聘公安消防大队队员,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消防大队队员数额
根据工作需要选聘15名消防人员。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政治历史清白,身体健康。
2、能够胜任灭火救援和执勤战备要求,本人自愿到消防队工作。
3、年龄在23周岁以下(199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经望都县人民武装部批准入伍的复退军人。
三、选聘程序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县人社局干部股。
报名电话:0312-7727567
报名携带资料及证明:身份证、复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小二寸照片3张,报名费200元。(前期报名的5人本次不再报名,直接进入选聘程序)。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的考核。
3、体能测试
初定于12月23日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实行百分制。测试项目分为长跑、100米跑、俯卧撑和单杠引体向上4项:
1、3000米跑,满分25分;13分钟得15分,每超过10秒扣0.5分,提前10秒加0.5分(9分40秒满分)。
2、100米跑:满分25分,15秒得15分,每超过0.1秒扣0.5分,提前0.1秒加0.5分(13秒满分)。
3、俯卧撑:满分25分,每两分钟50个得15分,每超过1个加0.5分,少1个扣0.5分(70个满分)。
4、单杠引体向上:满分25分,10个得15分,每超过1个加1.5分,少1个扣1.5分(16个满分)。
4、面试
体能测试成绩报领导小组审定后,按选聘计划取2:1(成绩前30名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初定于12月24日。由县公开选聘消防人员领导小组聘请专门人员组成评委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5、政审考核
县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试合格者进行政审,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等,考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政审工作于25日完成。
6、体检
对政审合格的人员由消防大队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定于26日进行,体检地点由消防大队负责联系。
7、公示
选聘办公室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选聘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8、录用及相关待遇
公示无异议人员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新选聘队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每月生活补贴500元,试用期满,基本工资按河北省职工工资最低保障标准发放,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工作表现发放,并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工伤、医疗、失业和生育五种保险。试用期生活补贴以及聘用后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相关保险等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由财政给予保障。
本次选聘队员主要针对我县符合条件的复退军人。被录用的复退军人,城镇户口的不再享受自谋职业费、农村户口的不再享受自主择业一次性补助;已经领取了自谋职业费或自主择业一次性补助的复退军人,退回自谋职业费或自主择业一次性补助后,再办理安置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