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长城网记者 刘鑫鹏 摄
长城网11月17日讯(记者 刘鑫鹏)11月17日,从保定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保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又称“保定人才十条”,当日正式发布。其中,主要举措部分是“保定人才十条”的核心内容,共十条,以落户有奖励、就业有补贴、创业有扶持、购房有优惠、岗位有保障等方面为着力点,用真情实意、真金白银支持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保定就业创业。
抢抓机遇 建设“人才保定”
当前,保定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为保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重大历史机遇。打造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中的品质生活之城,需要大量人才资源作为支撑。因此,该市把壮大人才队伍、优化人才结构、提升人才层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
据了解,近年来,保定陆续出台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优惠政策》等一系列人才政策,基本形成了“1+N”的人才政策体系,但尚无针对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群体就业创业的系统性政策。
同时,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保定已经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更好地落实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该市在学习借鉴省外多地和省内10个地市引才经验后,按照“政策性、可行性、操作性”原则,提出了吸引人才在保定就业创业的一揽子措施。
此外,保定市拥有高校17所、大学生25万人,具有高校众多、人才荟萃的独特优势。
在此背景下,根据保定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新时代“人才保定”的战略部署,结合新形势对人才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保定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保定人才十条”,旨在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统筹用好国际国内、市外市内人才资源,聚集更多创新创业主体,吸引和鼓励更多优秀青年人才留保来保回保就业创业。
十条举措 都是“真金白银”
据了解,“保定人才十条”的制定,着眼于为保定发展积蓄年轻力量和新鲜血液。所以,其适用范围明确为:本措施发布后来保留保就业创业的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研究生及取得同等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含同等学历留学回国人员)及大专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首次来保就业创业的3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技能等级一级)、技师(技能等级二级)、高级工(技能等级三级)。该范围基本实现了对青年人才的全覆盖。
具体政策为:
第一,欢迎落户保定。保定市率先在省内提出,对首次落户保定主城区的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每人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
第二,助力安家乐业。对在保定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和同等学历水平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在该市主城区购买首套住房的,按照博士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6万元、本科每人2万元的标准发放安家费,安家费分2次发放。
第三,激励吸纳就业。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硕士、紧缺急需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选聘入职,优先纳编,先加后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见习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奖励。
第四,激励在保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在保创办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发放创业补贴、社保补贴、房屋租金补贴、物业水电补贴,对在“中国创翼”“互联网+”“挑战杯”等大赛中获奖的优秀人才给予2万元至10万元的奖金。
第五,激励技能人才成长。对取得“保定市金牌技师”“保定市技术能手”称号的技能人才给予一次性奖金。激励企业培养技能人才,对推行新型学徒制的企业给予每人每年4000元的补贴奖励。
第六,激励社会引才。对在引进人才过程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给予荐才单位10万或5万元奖励。
第七,提供贴息贷款。高校毕业生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合伙创业或共同创业的,给予最高1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
第八,提供个税财政奖励。在保定市就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上的,将其工薪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作为奖励金,一次性奖励给个人。
第九,提供住房保障。一是鼓励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人才住房,所建房屋全部由单位(产业园区)自持,用于保障引进人才使用,不能上市交易。二是对于在保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未落户保定市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在该市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所购住房上市交易需符合该市现行规定。三是柔性引进的高精尖和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在保定市工作期间可凭工作协议以家庭为单位在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
第十,提供教育医疗服务。博士和硕士子女,可按就近原则,安排入读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享受医疗保健服务。
明确细则 确保落地见效
保定市人社局局长杨小宁介绍,为确保“保定人才十条”落地见效,该局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起草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单位、受理窗口、办理流程、联系电话等,并将尽快向社会发布。
“‘保定人才十条’作为重要的惠民工程,我们会千方百计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上述人才政策落实到位。”保定市财政局副局长姜扬称,该局将通过调整各级财政支出结构,消减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等举措,以及争取上级就业创业资金补助,统筹整合财政其他不同渠道的政策扶持资金等方式,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各项支持政策顺利实施。
“在保障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住房需求方面,《若干措施》分三个方面提供了政策保障。”保定市住建局副局长张春晖介绍,该市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通过盘活现有存量商品房、调剂公租房、筹集经适房、建设人才住房等方式,多渠道提供住房保障。鼓励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人才住房。所建房屋由单位自持,全部用于保障引进人才使用,不能上市交易。此外,个人也可以自购住房,政策参考“保定人才十条”的第九条内容。
同时,张春晖提醒:“为遏制投机炒房行为,发挥好人才住房的居住属性,政策还规定了对于非保定市户籍人才所购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