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保定讯(见习记者刘鑫鹏)12月20日,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对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进行电子抓拍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保定公安交警将在主城区对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警察抓拍,并对其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根据《公告》,为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杜绝交通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主城区电子警察将增加抓拍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并予以相应处罚,电子警察设备将全天候自动抓拍。
汽车安全带是一种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对司机和乘客的人身安全起着保护作用。当高速行驶的汽车发生碰撞或遇到意外情况实施紧急制动时,安全带能够将驾乘人员束缚在座位上,防止发生二次碰撞。同时安全带有缓冲作用,能吸收大量的撞击能量,减轻驾乘人员的伤害程度。因此,无论大客车还是私家车,无论司机还是乘客,只要在路上行驶,车内人员就必须系上安全带。一旦发生事故,安全带就是生命带。在此,也提醒广大司乘人员,上车第一件事情,请系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