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保定讯(通讯员白秋媚 见习记者王日成)日前,保定市三丰路与莲池大街交叉路口处,一辆电动三轮车与电动自行车发生剐蹭,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当场死亡。监控画面显示,两车驾驶过程中均存在违法行为,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监控画面记录两车相撞时的画面。交警供图
7月15日8时,保定公安交警四大队事故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在三丰路与莲池大街交叉路口发生了一起电动三轮车与电动自行车剐蹭的交通事故,致使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张某某倒地受伤。
接警后执勤交警立即赶赴现场,但电动车驾驶人因颅脑损伤当场死亡。随即公安交警对案件展开调查。通过现场勘察与调取监控录像,民警发现事故双方均存在违法行为。
其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且到达该路口时,车速较快,欲闯红灯通过路口,并存在路口超越车辆的行为,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通过路口时,应按照信号灯通行且不允许超越车辆。
发生事故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倒地后当场死亡。交警供图
同时,电动三轮车占用右转车道左转,也是酿成事故的原因之一。此外,电动三轮车未登记注册而违法上路行驶。最终交警认定,本起事故中事故双方均存在过失行为。
保定公安交警数据显示,交通事故中,涉及行人、非机动车的约占了总事故量的一半。目前,该部门正在开展“生命守护”行动,治理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目的就是要通过专项行动有效减少交通违法,降低相关事故率,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畅通。
在此,警方提示广大市民,非机动车驾驶人上路一定要控制车速,通过马路时要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各行其道,以免酿发惨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