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邮协会赵晓功邮政局
2、高昌养殖协会张志辉南故城村
3、高昌种植协会沈乐军南故城村
4、东筒龙金针菇协会穆金栓东同龙村
5、烟花爆竹流通协会王建好县联社
6、唐县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王庆忠县联社
7、唐县棉花流通协会陈宝生县联社
8、食用菌业科技协会田会良
9、包水乡食用菌种植协会杨同京东雹水村
10、唐县扶贫开发协会臧全占扶贫办
11、唐县就业促进协会康爱国人社局
12、唐县长古城乡铜铸工艺协会崔国恩长古城乡
13、唐县长古城乡农作物制种协会耿坤杰长古城乡
14、唐县长古城乡葡萄种植协会邸志莲长古城乡
以上各单位连续多年无故不参加年检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九款和《河北省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九款和《河北省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登记管理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予以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以上各单位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到唐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民政局窗口申请办理年度检验手续,逾期将视你单位为自动放弃此权利,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作出撤销登记,收缴印章、财务票据、登记证书等有效文件。如发现还在以协会的名义活动的,将作出收缴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三至五倍的处罚!
唐县民政局
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