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记者从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根据保定市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预计11月16日起,保定市空气质量逐步改善,污染过程基本结束。经市政府批准,保定市于11月16日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措施。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于11月17日12:00前将本单位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送市大气办,具体内容为出动的检查人员、车辆以及检查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等数量,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11月15日,记者从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根据保定市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预计11月16日起,保定市空气质量逐步改善,污染过程基本结束。经市政府批准,保定市于11月16日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措施。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于11月17日12:00前将本单位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送市大气办,具体内容为出动的检查人员、车辆以及检查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等数量,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