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8:00,保定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据介绍,根据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气象部门与专家组联合分析研判,预计3月3日夜间起,受逆温、高湿及南风影响、大气扩散条件逐渐转差,污染物持续积累,保定市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天气过程。经市政府批准,于3月4日8:00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按照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本地、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新修订的《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业减排措施》Ⅱ级响应措施,立即开展工作,并将此通知传达到各企业、施工工地。
应急响应期间,要全面落实工业企业管控措施、移动源管控措施、面源控制措施、道路保洁、秸秆焚烧网格化管理要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法监管,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应急响应期间,绩效分级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可自主采取应急减排措施;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和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少检查、少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的停产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