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保定市于8日18:00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据省大气办《关于做好近期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冀气领办函〔2021〕11号)和《保定市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预计2月8-12日,受小风、高湿、逆温等影响,大气扩散条件逐渐转差,保定市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天气过程。经市政府批准,于2月8日18:00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本次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本地、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新修订的《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业减排措施》Ⅱ级响应措施立即开展工作,并将此通知传达到各企业、施工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