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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出台若干扶持政策 鼓励高校毕业生来保留保

来源: 长城网  作者:李慧英
2022-01-08 15: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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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李慧英)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保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吸引高校毕业生留保来保就业创业,为全力构建京雄保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精心打造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中的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激情奋进“十四五”、再造一个新保定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保定市制定若干扶持政策。

  一、提供生活保障

  第一条  在保定市落户的非保定籍高校毕业生,可享受每人1000元落户补贴。

  (一)申请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毕业,在保定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受理部门

  1.各县(市、区)人社局、财政局。

  2.保定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312-5063229。

  第二条  在中心城区购买家庭首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享受博士15万元、硕士6万元、本科2万元购房补贴。

  (一)申请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毕业,在保定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享受补贴期间,须在保定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本人及配偶在工作单位已享受过补贴类购房政策的,不再享受。购房补贴分两次发放,每次发放相应标准的50%。每年第四季度集中受理。

  (二)受理部门

  1.各县(市、区)人社局、财政局。

  2.保定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312-5063229。

  第三条  自留保来保就业创业之日起,享受博士2000元/月、硕士1000元/月、本科500元/月、大专300元/月的租房补贴,最长不超过36个月。租房补贴与购房补贴不能同时享受。

  (一)申请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毕业,在保定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享受补贴期间,须在保定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本人及配偶已在工作单位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指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的,不再享受租房补贴政策。补贴资金原则上每年发放四次,每季度集中受理一次。

  (二)受理部门

  1.各县(市、区)人社局、财政局。

  2.保定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312-5063229。

  第四条  留保来保就业创业的非保定户籍高校毕业生,按照每年500元的标准连续3年享受探亲交通补贴。

  (一)申请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毕业,在保定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享受补贴期间,须在保定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二)受理部门

  1.各县(市、区)人社局、财政局。

  2.保定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312-5063229。

  二、鼓励稳定就业

  第五条  每年提供约2000个见习岗位,并给予最高每月1900元的就业见习补贴,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一)申请范围

  在保定市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并能够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岗位的企业。

  (二)受理部门

  保定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312-5032653。

  第六条  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双一流”本科毕业生,予以专项编制保障,采取选聘方式入职。部属公费师范生在编制限额内,优先安排到市直中小学就业,落实编制岗位。

  (一)申请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毕业的高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本科毕业生;2022年1月1日后毕业的部属公费师范生。

  (二)受理部门

  保定市委编委办,联系电话:0312-3088321。

  三、扶持自主创业

  第七条  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并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一) 申请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毕业,在保定市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 受理部门

  各县(市、区)人社局。

  第八条  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根据租用经营场地面积享受每年3000元至5000元租金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一)申请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毕业,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不包括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并登记就业,且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的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受理部门

  各县(市、区)人社局。

  第九条  在定点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初次创业的,可享受每年3万元的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一)申请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毕业,在保定市定点创业就业孵化机构创业的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受理部门

  各县(市、区)人社局。

  第十条  个人在保创业给予20万元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合伙创业或共同创业的给予最高130万元创业担保贴息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申请300万元创业担保贴息贷款,贴息期限2年。

  (一)申请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毕业,在保定市自主创业的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受理部门

  申请人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s://rsj.baoding.gov.cn/,点击“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进行申请。

  四、保障机制

  (一)本政策涉及资金,有专项经费保障的按原渠道解决。其余部分,保定市辖七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白沟新城、徐水区、满城区、清苑区)由市级财政负担,从市级人才发展准备金中列支,其它省财政直管县(市)由本级财政负担。

  (二)按照“谁用才谁申请、谁主管谁受理、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如实申报、认真审核、限时办结。对弄虚作假的,取消申请资格,五年内不得申报各类人才项目,对已发放的资金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三)本政策与其他现行政策有事项重复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四)本政策解释工作由保定市委组织部会同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承担,有效期3年,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关键词:保定,出台,扶持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责任编辑:李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