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 交警供图
长城网保定讯(通讯员 高峰)近日,保定公安交警安国大队处理了一起两车相撞引发的交通事故。经查,其中一位驾驶人竟然是第三次因酒驾被交警查处。
当日20时40分左右,保定公安交警安国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称:在安国市北外环,一辆重型货车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处理中心的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经查,两辆车在对向行驶过程中左前部发生碰撞,造成车辆不同程度损坏。大货车司机并未受伤,轿车则气囊全部打开,司机徐某某受轻微伤。
徐某某接受酒精检测。 交警供图
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检测。仪器显示大货车司机体内无酒精含量,而轿车司机徐某某尽管一再不配合检测,但身上不断散发出浓重的酒味。经民警多次劝说,徐某某终于配合酒精检测,仪器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调查的过程中,民警发现徐某某此前已经因为两次酒后驾车被依法吊销了驾驶证。而此次,在吊销驾照不到一年时,其竟第三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司机徐某某因在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2000元罚款、15天以下拘留、2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的行政处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