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保定讯(通讯员程尚梅 记者李艮春)2018年,高阳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科学治霾,铁腕治霾,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截至2018年12月底,该县PM2.5平均浓度为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51%,重度污染天数和严重污染天数较去年均有减少。
高阳县把颗粒物、氮氧化物和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英文缩写)污染控制作为主攻方向,深入调整能源结构,淘汰取缔燃煤锅炉,以及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推进县域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在集中供热和天然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地区,加大清洁燃料的推广工作,减少农村散煤燃烧污染。
该县继续深化VOCs污染治理,全县25家涉VOCs企业全部完成整治验收,其中21家企业安装VOC超标报警装置,其余4家企业处于长期停产。对于没有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无法实现室内喷烤漆的25家汽修企业,全部封停,并将依法取缔。
该县还开展恶臭污染物排查工作,对列入年度治理计划的工业企业、城镇及工业园区公共污水处理厂及其他恶臭异味气体污染源单位,责令其制定治理方案,整改到位。
此外,高阳县进一步强化督查,坚决杜绝已取缔“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配合乡镇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无法升级改造的一律采取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等“两断三清”措施,对于整改提升类企业积极督促其完成整改;把企业错峰生产、轮流停产或者限产等措施落实到位,对未按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停产措施,严格依法立案处罚。截至目前,该县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0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500余车次,检查企业9000余家次。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升环境监测能力,高阳县还投资288万余元在8个乡镇建设小型空气自动监测站,投资119万元建设经济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现已全部建成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