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记者从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5月1日起,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将有变化。
4月26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根据该通知,2023年5月1日起,符合保定市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即缴存人自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之日起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缴存人本人及配偶在保定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缴存人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频次由原来的一次提高到两次;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由原每年13500元提高到15000元。对2023年1—4月份已办理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缴存人及其配偶,可以按规定再申请提取一次,夫妻双方本年度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15000元。
据介绍,《通知》印发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了不同形式工作调研,听取和了解有关县(市、区)管理部、部分重点缴存单位及业务合作单位对保定市房租价格、提取频次等情况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细致的工作调研,及时了解缴存单位、业务合作单位及缴存人的真实合理需求,确保政策调整科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