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婚女嫁是人生大事,而且有很多的礼仪讲究,然而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在我们高阳农村出现了一股旅行结婚热,而且一直持续到了八十年代。
所谓旅行结婚,就是不办喜事,没有礼仪,不动亲朋,新婚男女一起去外地旅行。那时候还没有“旅游”这个字眼,一般是投奔在城市里工作的亲属或者亲戚,住几天回来就算结婚了。有的人城市里没有关系,干脆俩人骑车到任丘或者高阳县城转一圈。对此,我是有亲身经历的。
我和妻子是高小和初中的同学,青梅竹马,然而婚姻却是经人介绍的。那时候提倡晚婚,公社里每个季度的最后3天为婚姻登记日,如果当月31天,就是最后4天,其他时间不予登记。我们是1974年3月28日登记的,当日定好4月18日,就是农历三月二十六结婚。
那时候在生产队劳动收入微薄,我的家庭条件差,结婚也没有新房,为了节省开销,决定旅行结婚,于是写信与在北京工作的三叔联系。岳父是抗战时期参加革命的老干部,妻子的家庭条件比我好,岳母不但没要彩礼,而且还做了被子褥子,见我家实在贫困,还给了旅行结婚用的70元路费。
在过去,催妆那天男方要接嫁妆,大锅熬菜蒸馒头,接亲戚朋友,还要准备第二天的宴席,里里外外忙得不亦乐乎。而我们家着实有点冷清,但一家人心中充满了喜悦。旅行结婚的那天早上,乡亲和同事们都来送行,还送来了“祝辞”。那时候办喜事不时兴送物品,只是用红纸或电光纸题写一些表示恭贺祝福的词语贴在墙上,人们叫“祝辞”。祝词不但内容喜庆,有的还常常让人忍俊不禁。
吃过早饭,我依旧穿着黑色的补丁裤子和绿色的上衣上路,本族的两个年轻人每人一辆自行车,30多里的土路,颠颠簸簸,把我们送到县城,然后坐汽车去保定,再坐火车到北京。三叔在招待所安排了房间,住宿费每天一毛钱。
在北京,接待我们的亲友都很热情,一起吃饭,有的给妻子买布,有的买衣服。我们游览了故宫、长城、北海公园等许多名胜古迹,还在延安照相馆拍了结婚照。
在那个年代,劳动节和国庆节期间,北京的中山公园、劳动人民文化宫、颐和园等六大公园会举行游园活动,举办文艺演出。三叔找来了颐和园的票。“五一”那天阳光灿烂,颐和园花团锦簇,彩旗飘扬,装饰一新,人流如潮,比肩接踵,一派节日的热烈气氛。古老的园林艺术让人叹为观止,大饱眼福。
过了节,我和妻子坐汽车回到老家,就住在家里的那间小土坯屋里,家徒四壁,开始了相濡以沫的清苦生活。
时过境迁,社会在变,家庭也在变,小土坯屋早已无影无踪。如今我年过古稀,儿孙满堂,一家人其乐融融,贫穷的日子一去不复返。当年那艰苦的岁月以及旅行结婚的经历也成了美好的记忆,一生一世难以忘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