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至25日,保定市河湖长制办公室联合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市、区)河湖长制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据悉,本次联合督查共成立7个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各县(市、区)中设立市级河(湖)长的重要河湖、具有生态补水任务的河道、白洋淀上游河道、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工程进行督查检查。重点是实地检查河湖清理“四乱”整治、河湖污水防治、水环境治理、河湖蓄水补水、河湖长制信息建设开展、河湖长制基础工作实施、2021年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重点工程项目进展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