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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立法保护清西陵 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来源: 长城网  作者:王日成
2020-12-16 15:4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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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召开“《保定市清西陵保护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 长城网记者 王日成 摄

  长城网12月16日讯(记者王日成)从保定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保定市清西陵保护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16日上午,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春霞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保定市清西陵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保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陈春霞表示,《保定市清西陵保护条例》的制定从法律制度上明确清西陵保护和管理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保护准则,增强清西陵保护和管理的整体性和协同性,确保清西陵保护和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推动清西陵保护和管理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轨道。

  保定市政府秘书长、新闻发言人王保辉介绍,清西陵是保定市珍贵的文物资源,是“狼牙山-易水湖-清西陵”大旅游圈的重要节点,在全域旅游大背景下,保护好利用好清西陵,充分发挥其得天独厚的条件,必将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保定市政府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理顺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并以此推动保定市文物保护利用法治化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新闻发布会现场。 长城网记者 王日成 摄

  保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广旅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军介绍,《条例》从法律层面确立了清西陵管委会的职能,理顺了管理体制,还将“古树名木以及风景林木”纳入保护范围,扩大了保护对象,有利于清西陵总体保护。《条例》填补了清西陵保护缺少地方性法规支持的空白,进一步明确了保护内容、禁止行为、处罚标准,都在上位法的基础上进行了细化和延伸,增强了清西陵保护的严谨性、规范性、可操作性。

  《条例》制定过程中,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主导作用,通过组织召开立法工作部署动员会,明确立法项目时间进度安排,加强同参与立法各方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重点问题,严格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有序推进保定市立法工作。

  清西陵位于北京西南125公里的保定市易县永宁山下,是我国封建社会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皇家陵寝之一,包括4座皇帝陵、3座皇后陵、3座妃园寝、2座王爷园寝、公主阿哥园寝各1座,另有行宫、永福寺以及衙署等附属建筑,共计21组古建筑群,432座单体古建筑。清西陵1961年被列为首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0年11月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2020年晋升为5A级旅游景区。

关键词:保定,清西陵保护,条例,实施责任编辑:王日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