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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为1446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125.73万元

来源: 保定晚报  作者:陆征
2020-09-29 11: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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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记者从保定市人社局获悉,保定市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落实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取得实效。截至目前,保定市已审核通过4106名失业人员的失业补助金申请,并为1446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125.73万元。

  据了解,为保障参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定市人社局、财政局日前印发《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实施方案》(保人社发〔2020〕22号),明确落实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切实保障参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今年3月至12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满1年、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标准为679元/月;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标准为605元/月。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停发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截至今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以下两种线上渠道申领失业补助金,无需提供书面材料,由人社部门通过大数据比对确认资格。

  1.登录河北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s://he.12333.gov.cn),点击“个人服务大厅”办理,填报相关资料信息,上报提交。

  2.登录“河北人社”手机APP,点击“失业保险业务—失业保险金的申领”,填报相关资料信息,上报提交。

  由于失业补助金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申领人员需开通社保卡的银行卡功能。如无法通过线上渠道申报的,可咨询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记者陆征)

关键词:保定,失业,补助金责任编辑:马书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