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保定市医保局获悉,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进入缴费期,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业务年度,本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基数调整为3066元/月。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以市统计局统计的上一年度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灵活就业人员每月需缴医疗保险费计算公式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金额。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按8%或5%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每半年缴费,即分今年7月至9月和明年1月至3月两次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120元,每年1月至3月25日缴纳。
缴费比例为5%的参保人员,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不设立个人账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办理医保退休手续后,从当月起设立个人账户。按8%比例缴费的,可设立个人账户。基数调整后,8%比例缴费的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内的划入金额也会相应发生变化。
根据具体缴费标准,按8%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下半年共计缴费1471.68元,缴费日期为2020年7月至9月25日。2021年上半年缴费1591.68元 (含120元大额医疗保险费),缴费日期为2021年1月至3月25日。
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的灵活就业人员划入医保个人账户的比例为3.1%,半年共划拨570.30元,45周岁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划入医保个人账户的比例为3.7%,半年共划拨680.64元。
按5%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下半年共计缴费919.80元,2021年上半年缴费1039.80元(含120元大额医疗保险费),缴费日期与上文相同。
此外,已达到规定年限的灵活退休人员,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医保中心按照核定的基数每月为其划拨个人账户(4%);灵活就业原按年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退休人员,继续按原核定缴费基数的7.5%缴纳,每年的1月和7月预交半年相应的医保费,达到规定年限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数据已推送至税务部门,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线上缴费。具体缴费详情可咨询莲池区税务局,咨询电话3327100、5069925、5972794。(记者陆征 通讯员丁柳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