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刘鑫鹏 摄
长城网保定讯(见习记者刘鑫鹏)12月5日,从保定市推进药械经营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市率先在全省开展药械经营领域审批制度改革,着力解决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场所面积限制多、执业药师短缺和“挂证”问题、审批手续繁琐等难题,激发药械经营领域活力,减轻百姓用药用械负担,努力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据了解,保定市推进药械经营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旨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三深化、三提升”“双创双服”活动要求,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排,聚焦“为民服务解难题”。
保定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宋红敏介绍,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该局出台《关于支持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两放宽两取消”,即放宽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场所和库房的面积限制,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场所面积市区不少于120平方米、县城不少于80平方米、农村不少于40平方米的限制;放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场所和库房的面积限制,取消第三类医疗器械(不含体外诊剂)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70平方米的限制,第二类医疗器械不少于50平方米的限制,以解决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场所面积限制多、审批手续繁琐等难题。
为有效解决执业药师短缺和“挂证”问题,打破制约药品零售企业发展瓶颈,推动药企创新,保定市行政审批局与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保定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远程审方备案办法(试行)》,鼓励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开展“远程审方”。
同时,该局通过压缩自由裁量权,压减审批环节,缩减审批时限,合并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和设立审批,以及“瘦身”申请表格等方式,再造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此外,保定市行政审批局通过开展“容缺受理”制、“证照合办”制、委托事项“就近办理”制、“一窗综合受理”制等四项制度,打通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器械零售企业市场准入的“绿色通道”。特别是“容缺受理”制,即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主审要件齐全且已做出在一定时间内补齐所缺材料书面承诺情况下,该局先予收件受理当场启动审批程序,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且符合法定形式情况下当场发证,大大减少了企业的跑办次数,降低了企业开办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