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按照《保定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保定市制定发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试行),引导和规范市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行为。
据悉,2018年6月,保定市已在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发布后,市中心城区将稳步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范围,逐渐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逐步实现各类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城区生活垃圾包括工业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垃圾、园林垃圾、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农业垃圾、病死及死因不明的动物等固体废物。保定市将其分为四类标准,分别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
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试行)要求,生活垃圾投放人应根据所在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公示的投放时间、投放地点和投放要求,将各类垃圾分类投放至对应的分类垃圾收集容器内。例如,可回收物中,金属瓶宜压实、金属尖利器物宜用硬纸包裹捆绑后再投放;有害垃圾中废油漆和废杀虫剂、清洁剂、空调清洗剂等均应与原容器一起密封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