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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禁止噪声超过国家标准的机动车驶入主城区

来源: 长城网  作者:李刚
2019-06-03 17: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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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保定讯(记者 李刚)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6月3日发布通告称,自2019年6月17日起,禁止噪声超过国家标准的机动车驶入主城区。市民可通过122报警电话举报反映机动车噪声污染问题。

  通告称,为降低城市噪声、改善城市环境和提高市民生活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在本市范围内加强机动车噪声污染治理、限制交通噪声超标机动车通行。机动车发出的噪声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全天禁止噪声超过80分贝的九座以下客车及摩托车驶入东三环、南二环、西三环、北三环(不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机动车发动机、排气管及消音器装置等应当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禁止擅自加装涡轮、改动排气管及消音装置等违法行为。

  驾驶超过规定噪音分贝的机动车在禁行范围内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处100元罚款,记3分。擅自加装涡轮、改动排气管及消音器装置等违法改装机动车,由公安机关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有关规定,处5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机动车原状。

关键词:保定,机动车,噪音,交警责任编辑:李艮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