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在深是否可行
深圳人口老龄化将成必然,市政协“委员议事厅”激辩养老议题 根据统计数据,深圳人口老龄化将成为必然趋势,预计到2015年,深圳市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约49万,老龄化率约为4.45%。在昨日的“委员议事厅”上,政协委员们激辩“以房养老”是否可行。 昨日,由深圳市政协主办的“委员议事厅”聚焦养老话题,探讨新型养老模式中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深圳市民政局副局长侯伊莎介绍,深圳作为移民城市,虽然目前没有进入老龄化社会,但随着第一代来深建设者逐步迈入老年,新移民家庭的逐步稳定带来随迁老人的日趋增多,人口老龄化将成为必然趋势。 统计显示,预计到2015年,深圳市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约49万,老龄化率约为4.45%,到2020年深圳60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约76万,老龄化率为6.9%。 对于“以房养老”这一新型养老模式,政协委员李家升认为,“以房养老”在中国很难快速发展。现有的“以房养老”保险方案由保险公司提供,并且投保人与保险公司是按自愿原则订立,无法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所以从机制设计来说注定行不通,这违背基本的经济规律。 政协委员黄晓惠则赞成“以房养老”是对传统养老模式的补充,适合拥有一套以上住房且住房无需子女或无子女继承的中低收入老人。“老人可以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接受老年公寓服务。也可将自己的住房对外出售,然后居住到较好的养老院去养老。” 对政府应提供的“养老服务券”还是现金补贴,李家升认为,“养老服务券”可以专人专用,如改为现金补贴易造成不当使用,会侵害特定人群的基本权利,但可以丰富养老服务项目和使用范围。 政协委员李建华则认为发现金可以由帮扶对象决定钱款如何使用。他表示,有三位老人对他说,对方服务态度很差,打几次电话到家政公司要求理发都不来,而且服务价格还比市面高出三成。“没有竞争,质次价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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