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职工遭遇劳资纠纷不用愁 可在“家”仲裁
长城网保定12月13日电(张旺辉 李艮春)12月13日,博野县农民工王某在该县总工会“职工之家”拿到了自己的工伤赔偿。据了解,王某在该县一家民营企业上班,一个月前上机操作时受伤,双方当事人就权利义务关系存在异议,王某一纸诉状将企业告上了“博野工会劳动仲裁分庭”。 随后,该庭立即启动仲裁程序,由博野县劳动部门、工会人员出任仲裁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还利用休庭时间,对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了解当事人意愿,从中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就赔偿达成共识。 据了解,今年以来,博野县创新法律援助模式,由该县总工会专门成立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并在该县“职工之家”三楼建立“博野县总工会劳动仲裁分庭”,负责牵头全县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审理,并指派专门工作人员出任仲裁员承办案件,在仲裁过程中充分反映职工的利益要求,积极发挥工会的作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部分职工可以在“家”解决纠纷。 博野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杨振京介绍,通常情况下,劳动仲裁庭开在政府的劳动部门,体现政府在协调劳资纠纷中的中间立场。而博野县将仲裁庭搬到县总工会组织的“职工之家”,让职工从心理上对纠纷的解决容易平和下来,这是该县在平息劳资纠纷、参与社会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个新举措,并于2012年上半年被河北省总工会评为河北省十大工会创新成果奖。 据悉,截至目前,该中心免费为职工办理讨要劳动报酬、工伤案件近40起,涉及人员近百人,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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