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保定市持续降雨,极易发生影响水产养殖生产次生灾害,市农业农村局及时印发水产养殖业应对强降雨及恢复生产指导意见,最大限度减少强降雨对水产养殖业影响。
指导意见提出,养殖场(户)要采取疏通、加固排洪沟,加固和提高防逃设施,加固渔业生产用房等相关基础措施,防范此次强对流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尤其要注意渔业生产用电安全。西部山区等冷水鱼养殖区域,要做好应对山洪暴发、河流水位迅速上涨准备,做好场区周边抗洪物资储备,防范河流水位倒灌进入养殖场区;平原等区域池塘养殖区域,要及时做好场区周边排洪沟清淤,防止池塘水位暴涨,导致鱼虾外逃,减少次生灾害损失。
广大养殖场(户)要密切关注天气信息,根据降雨情况,及时调整投喂量,做到科学投喂,防止强对流天气引起的鱼虾应激反应而导致的病害,避免造成鱼类大面积死亡。要及时查看增氧机、投饵机、发电机等生产设施情况,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强对流天气过后,要密切关注池塘等水源水质情况,如有大量污水、泥沙或者农田水流入,迅速做好水位调节,水质解毒、消毒,水草管护等水质管理工作,避免因水质变化造成鱼虾大量死亡。及时根据池塘存塘量情况,进行鱼种补放,迅速开展灾后生产自救工作。如果池塘中发生鱼虾等大量死亡,要及时将死亡鱼虾捕捞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造成更大损失。及时根据鱼虾死亡原因,采取施用抗应激制剂等方式避免鱼虾更大应激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