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经各地推荐和核查审定,河北省信用办对外公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县级试点名单,保定市共有6个县(市、区)入选,分别是安国市、博野县、高阳县、竞秀区、莲池区、易县。试点建设将持续到2023年12月。
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县级试点,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我省通过试点建设,旨在激发各地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信用信息高效归集整合和充分共享共用,规范完善各领域各环节信用措施,在政策制定、信息共享、场景创建、激励措施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验,提升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叫响“信用河北”品牌,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增强河北投资创业吸引力。
据了解,为不断夯实社会信用根基,保定市持续搭建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暨“信用保定”网站,实现“信用线上承诺”“信用修复零见面一站式受理”,同时深入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深入实施“信易贷”信用惠企活动,大力创新拓展信用场景应用,不断深化开展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等工作,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全国信易贷平台保定站”累计注册企业18.3万余家,成功授信3316笔,授信成交金额超195亿元;全市累计开展“信易+”场景应用100余个,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以此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县级试点建设为契机,保定市将全面统筹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突出信用场景应用重点,进一步扩大“信易贷”规模,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诚信典型宣传和诚信教育实践,打造信用助企服务场景,推动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