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1日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2年12月22日
一、任命:
李 建为冀中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二、免去:
李 建的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2022年12月21日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2年12月22日
一、任命:
李 建为冀中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二、免去:
李 建的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