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保定坚持把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摆在优先位置,通过京津定向输出一批、帮扶车间吸纳一批、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等方式促就业、稳就业。截至10月底,全市12.85万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实现就业,完成年度就业任务的111.4%。
加强劳务协作转移就业。保定与省内外多地签署劳务协作协议,持续加强与北京、天津、湖北、广东等地人社部门合作对接,定期举办专场招聘会。全市9个被帮扶县分别与省内、市内12个县区建立了区域性结对帮扶关系,共享用工信息。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劳务协作专场招聘会47场,提供就业岗位6851个。
优化帮扶车间吸纳就业。积极推动就业帮扶车间建设,延续帮扶载体各项扶持政策,引导脱贫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截至目前,全市已认定的52个就业帮扶车间,共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709人。
统筹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整合多方资源,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结合农田水利建设、乡村环境整治等工作需要,因地制宜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累计安置脱贫劳动力4.9万人。
扶持自主创业带动就业。持续深化“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创业贷款+创业补贴”创业帮扶模式,为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64笔,合计2858万元,带动494名脱贫劳动力。
培育劳务品牌促进就业。聚焦主导产业和省级重点县域特色产业,实施劳务品牌培育工程,全市共创建26个劳务品牌,带动就业42万余人,其中脱贫劳动力就业近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