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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唐县构筑“三结合”劳动仲裁新机制

来源: 长城网  作者:李红叶 张程
2022-07-28 17: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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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通讯员 李红叶 张程)近年来,保定市唐县人社局以打造“阳光仲裁”“公平仲裁”“和谐仲裁”为目标,创新推行案内案外、上下衔接、横向协作“三结合”劳动仲裁新机制,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了仲裁调解率和调解水平。今年以来,共接待案件182起,其中案外调解157起,案外调解率86.2%;受理案件45起,调解率88.8%,结案率100%。

建立基层调解中心。通讯员 张程 摄

  “案内案外”相结合,全面调处无缝隙。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作用,以劳动仲裁院为平台,与基层调解组织协调联动,坚持案前调解、庭前调解、庭后调解“一案三调”工作法,构筑案前“提示式”调解、庭前“引导式”调解、庭后“加压式”调解的调解工作模式。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开展联合调、快捷调、就地调,发挥专职仲裁员、专业律师、基层调解员作用,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化解劳动纠纷。

  “上下衔接”相结合,基层体系全覆盖。为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需求,近年来,唐县人社局、司法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整合资源,联合设立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站。建站以来,成功援助多起劳动争议案件,提高了群众对法律援助的满意度。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针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健全基层调解体系,延伸调解网络,坚持情况在一线了解、争议在一线预防、矛盾在一线化解,全县建立基层调解中心7家,专业调解中心1家。对6家企业开展“送法入企”活动,组织5家企业职工代表到县仲裁院参观、旁听案件审理,不断提高调解技能和调解水平。

  “横向协作”相结合,齐抓共管聚合力。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职能特点和优势,按照有利于及时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原则,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选择维权方式,引导企业规范用工。组织律师团队参与重大集体劳动争议调解,发挥仲裁及法律援助各自优势,调解员重点进行庭前调解、仲裁机构择机裁决,实现以裁促调。加强与法院、工会及企业代表组织间的沟通,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互动有力的仲裁调解新格局。

关键词:唐县,构筑,“三结合”,劳动仲裁,新机制责任编辑: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