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上午,保定贺阳高级中学办事人员在保定市行政审批局一楼出证窗口同时领取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办事人员开心地说:“这个两证联办改革,让我们少跑路,好办事、快办事,也大大节约了我校办事成本。”
据悉,该学校此次办理变更名称业务,选择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两证联办”方式,6月29日提交了“两证联办”材料,30日就接到事项办结可领取证书的通知,并于7月1日上午领取了两个证书,整个过程仅用了两个工作日。
据介绍,为进一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市行政审批局自今年5月开始探索推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两证联办”改革,有效降低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工作行政成本,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方便便捷的政务服务。
实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两证联办”改革,是在不取消许可事项、不降低审批标准前提下,以开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非营利性民办医疗机构为试点,通过整合审批事项,再造办事流程,取消重复材料,压减办理时限,采取“前台统一申报、后台联合办理”线上服务模式,实现多个审批事项的集成化办理。原来办理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民办医疗机构,按照法定程序,需要先办理名称预核准,再办理办学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最后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取得登记证书。
推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两证联办”改革试点工作后,依托保定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充分发挥行政审批局审批事项相对集中的优势,通过整合办学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共享共用资金证明、场所使用证明、章程草案等材料,取消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压减申请材料5项,形成“一张表单申请、一套材料提交”,将开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时限由法定150个工作日压减到35个工作日,将开办“非营利性民办医院”的审批时限分别由法定105个工作日(设立)、80个工作日(变更)压减到35个工作日(设立)、20个工作日(变更),平均压减审批时限70%以上,实现“一次告知、一次提交、一窗受理、一次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