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政河北
  • 古莲花池
  • 白石山风景区
当前位置: 河北新闻

河北省药监局提出18条具体举措稳定医药领域经济运行

来源: 河北日报  作者:马彦铭
2022-06-13 11:05:12
分享:

  近日,省药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支持企业研发创新、优化检查监管方式、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三方面提出18条具体举措,帮扶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稳定我省医药领域经济运行,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支持企业研发创新。提供“管家式”帮扶服务,坚持审评审批、检验检测等工作窗口前移、上门问需、定制帮扶;对重点园区实行“一园区一专班”,对重点企业实行“一企一专人”,对重点项目实行“一项目一专员”,做到专班(人)包联、全局服务。建立“药械妆产业技术协同创新平台”,实行药械妆联检联审联查,提供“一站式”服务;与省内龙头企业建立联合实验室,开展创新产品研发、质量控制、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多方面合作。支持药品技术引进,企业申请B类药品生产许可证用于境内持有人变更或在研品种注册的,可免于提交受托方所在省药品监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受托生产意见。加速创新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实施更大力度费用减免。

  优化检查监管方式。优化药品委托生产现场检查,对我省药品注册申请人将在研品种委托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在申请办理B类药品生产许可证时,依法并基于风险原则,可免于现场检查。优化药品上市前符合性检查,对尚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新药和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优先安排药品GMP符合性检查,需进行注册现场核查的,合并进行。优化药品周期性符合性检查,对依法开展周期性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的,基于风险管理原则、企业量化分级和信用等级情况,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个性化现场检查方案。优化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豁免部分医疗器械生产现场核查。

  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实行行政备案即时办、智能办,申请人按要求递交备案资料即予备案。精减药品委托生产申报资料。简化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服务药品生产企业开展场地变更研究。推行药品批发许可并联审批。优化药品流通供应体系,允许药品批发企业设立异地库,实现统一计算机系统管理,为本企业或本集团内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药品储配业务。实行药品符合性检查全程网办。推进电子证照广泛应用。(记者 马彦铭)

关键词:医药领域,经济运行责任编辑:马书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