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认为是个循规守矩的人,就拿惯常的遵守交通法规来说,红灯停绿灯行自不待言,但凡交法明令禁止的条款,我都能依规行事,不敢越雷池半步。这一方面取决于个人的自律意识,另一方面也不想失了作为公务人员应有的形象和尊严。我不止一次对老婆说过,做规矩人,办规矩事,哪怕咱成不了楷模,也绝不能当负面典型。
可那次,疏忽之下,我却“犯事”了,等我走出迷蒙时,不由得吓出了一身冷汗。
我不会开车,平时上下班大多是骑电动车。那阵子,市里开始对电动车进行大规模的整治,出动了很多的警力,分散在各个路口,重点查骑车不戴头盔和逆行者。走在路上,时不时就会看到违规者被查的情形,被查者不但要报上自己的电话号码,还得在警察的引导下好好熟悉一下基本的交通法规。那一张张尴尬的面孔,一直刺激着我敏感的神经。
为警示自己,也为昭告他人,依着自己喜欢写新闻的爱好,我还在报纸上发了一篇洋洋千言的评论,力陈违反交法之害,丢脸面倒在其次,暗藏的事故风险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整篇文字,以法为基,以情渗入,寓情于理,深入浅出,在读者中引起了不大不小的反响。也算我为宣传交法尽了一点绵薄之力。
“五一”前夕,疫情突发的居家令,把很多人都“困”在了家中,我也不例外。但不管怎样,疫情防控是重中之重,不容有丝毫的懈怠。在家封控的日子里,除了吃、睡和线上办公,再就是看看书、写写字,在屋里溜溜圈,完全异于日常上班时的节奏,就跟倒时差似的,生物钟进入了超乎寻常的模式。大概一周的时间,刚适应了居家的生活,小区宣布解除封控。恰此时,单位召唤我有急事,我分秒不敢耽搁,骑上那辆已布满灰尘的电动车,来不及擦拭,匆匆往单位赶。到了单位停下车,下意识去摘头盔时,我一下子呆住了,头顶空空如也,连头盔的影子也没有。此时,我如梦方醒,因走时太过匆忙,我根本就没戴头盔。立时,冷汗如电流般迅疾传遍全身,像有冰碴要从背上掉下来似的。
从家到单位,有四个较大的路口,甚至还要经过交警支队的大门,平日里总有警察在各个路口执勤。那天,是警察没上岗,还是我侥幸成了漏网之鱼,到现在我还在混沌之中。因为急着到单位领命,我压根儿就不明了头顶的情况,更没有注意警察上没上岗。
阴差阳错逃过了警察的执法,却逃不脱我内心对自己的责备。今天,我把自己的“糗事”公之于众,也是想告诫所有人,这重要,那重要,确保安全最重要。安全无小事,麻痹不得,也马虎不得,任何一个环节,都要细之又细,慎之又慎。这不仅是对法规的敬畏,也是生命至上精神的真切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