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保定调查队获悉,1月份,保定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1.1%,涨幅比上月回落0.7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与去年持平,非食品价格上涨1.3%;消费品价格上涨1.0%,服务价格上涨1.2%。
1月份,保定市居民消费价格环比由上月的下降转为上涨0.4%。其中,食品价格上涨2.0%,非食品价格与上月持平;消费品价格上涨0.6%,服务价格上涨0.1%。
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六涨二降”
食品烟酒价格上涨0.5%。其中,鲜果价格上涨23.3%,水产品价格上涨8.3%,鲜菜价格上涨4.2%,蛋类价格上涨0.4%,畜肉类价格下降24.7%(猪肉价格下降44.0%)。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五涨二降。其中,交通和通信价格上涨4.1%,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上涨1.6%,居住价格上涨1.5%,医疗保健价格上涨0.5%,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上涨0.1%,衣着价格下降1.5%,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下降0.6%。
涨幅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全国本月同比上涨0.9%,我市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全省本月同比上涨1.0%,我市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在全省11个设区市中并列排在第7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