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绿化委员会与省林业和草原局近日联合发布了荣获“河北省森林城市”称号的县(市、区)名单,高阳县名列其中。
去年以来,高阳县把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作为重中之重,实施四项工程,倾力推进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实施生态廊道绿化工程,对境内涉及的大广高速、沧榆高速两条高速公路和三条高速引线,以及高保、高任、保沧、高安、高蠡、S282等六条省道两侧进行绿化,廊道绿化总面积达到2.08余万亩;实施白洋淀上游水系两侧绿化工程,在孝义河高阳段长29.4公里、两侧各宽500米的范围,进行全线绿化,打造白洋淀上游水系万亩片林,孝义河、潴龙河两侧绿化面积达到2.48万余亩,堤防绿化率达到98%以上,林木保存率达到85%以上;实施环雄安新区周边绿化工程,以土地流转的方式,在沿雄安新区边界线建设了一条绿屏相连、绿廊相通、绿环相绕的总长度近61公里、宽度不低于500米的环雄安新区生态林带,土地流转造林面积8381.18亩,绿化总面积达到1.67万余亩;实施美丽乡村绿化工程,充分利用乡村边角地、空闲地、撂荒地、拆建地、坑塘等可利用空间,着力提高庭院、活动中心、街道绿化美化水平,完成省级森林乡村创建11个,国家级森林乡村创建4个。
目前,该县林木覆盖率达到20.31%;建成区各类绿地面积达578.12公顷,绿化覆盖面积达649.03公顷,绿化覆盖率为41.6%;该县建成区共有公园绿地28处,面积达104.4公顷,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1.41平方米;该县道路绿化总里程295.5公里,道路绿化率达81.11%;主要河流绿化里程74.96公里,河岸绿化率达到90.14%;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