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大常委会
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2021年12月29日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许 涛为保定市商务局局长;
祝志宏(女)为保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1年12月29日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张 浩为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卢少亭为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李晓明为保定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申庆征为保定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王素芬(女)为保定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侯 萍(女)为保定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二、免去:
李四起的保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会军的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宋富强的保定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 哲的保定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 浩的保定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李晓明的保定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素芬(女)的保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侯 萍(女)的保定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1年12月29日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蒋海清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姚志强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崔曙光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唐有才为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审查庭副庭长。
二、免去:
李 莉(女)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夏景华(女)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白 月(女)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李舒淼(女)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霍瑞杰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庭副庭长职务;
冯志国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刘冰雍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 斌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 刚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雁翔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于纪芳(女)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蒋海清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姚志强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崔曙光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唐有才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庭副庭长职务。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
免职人员名单
(2021年12月29日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彭少勇的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