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省节水型城市创建验收组对保定市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进行验收评审。验收专家组一致认为,保定市具备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条件,同意验收,并建议2022年申报国家级节水型城市。
在考核评审会议上,验收组表示,保定市高度重视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落实、社会参与、上下联动的良好局面;健全节水法规体系,完善节水规章制度,采取系列有效节水管理措施,稳步推进了治水节水发展;执行阶梯水价,消除了城区黑臭水体,基本完成雨污分流,实施老旧管网改造和分区计量建设规划,主要基础管理指标和技术考核指标达到省级节水型城市考核要求。就下一步工作,验收组提出,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全面增强节水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强化协调配合,增强节水工作合力;进一步查摆梳理问题,对标对表加强整改,高质量推进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
副市长王月衡参加会议,并介绍保定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