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粮食生产托管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1年底,全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数量由2.9万多家发展到3.1万家以上,其中,全环节托管服务组织由1024家发展到1300家以上,增长26.9%;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由2亿亩次增加到2.2亿亩次以上,其中,全环节托管服务面积由508万亩发展到700万亩,增长37.8%;平原粮食主产区和丘陵山区粮食作物多环节托管服务面积占比分别由65%和40%,提高到67%和44%以上。
到2023年,全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数量发展到3.3万家以上,其中,全环节托管服务组织、服务面积分别达到2000家和1500万亩以上,小麦、玉米主要生产环节基本实现托管服务全覆盖,平原粮食主产区和丘陵山区粮食作物多环节托管服务面积占比分别达到71%和52%以上。
培育服务主体,健全服务体系。指导意见提出,在平原粮食主产区加快培育多环节和全环节托管服务组织,在丘陵山区加快培育专业化、技能型托管服务组织。支持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基层供销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大户等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农户提供适合当地农业生产需求的托管服务。积极引导农机、农资等生产经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生产托管服务。引导各类服务主体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人才等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
突出全程托管,推广先进模式。进一步在全省推广全程全环节托管、菜单式多环节托管、股份合作分红、股份托管并行、专业化托管、供销社为农服务六种托管服务模式和中化MAP“6+1”模式,示范引领各地粮食生产托管服务业发展。
集中连片推进,规范组织实施。2021年度承担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40个县作为整县推进试点县,以项目实施为引领,在整村、整乡甚至更大区域集中连片为农业生产提供服务,助推服务主体发展壮大,进而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
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范围。鼓励农技指导、信用评价等公益性、综合性农业公共服务主体与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流通运输、加工储存等粮食生产托管服务主体通过市场方式多元互动、融合发展。鼓励托管服务组织服务环节从耕种收农机作业为主向专业植保、精准施肥(药)、高效节水、秸秆处理、饲草收获、运输流通、产地烘干、粮食销售等农业生产全过程延伸。鼓励在粮食主产区广泛应用喷灌、微灌、滴灌等先进适用节水技术、设施设备和农业机械,实现粮食增产和节水相得益彰。鼓励支持托管服务组织与金融、保险公司开展深入合作,因地制宜开发“托管贷”“托管险”等金融保险新产品。
完善服务标准,加强过程监管。突出粮食生产重点环节和领域,加强规范引导,强化以点带面,积极推行“约定有合同、内容有标准、过程有记录、质量有追溯、结果有奖惩”的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强化双方合同签订和服务价格的指导和监督,积极帮助农户和服务主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服务纠纷,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切实维护服务双方合法权益。
强化利益联结,完善分配机制。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宣传发动和组织全村农户成方连片成规模参加粮食生产托管服务,推行“小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托管服务组织”的形式开展托管服务。合理兼顾托管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三者利益,建立公平、合理、规范的利益分配机制,鼓励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联合体。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各类托管服务组织在为农户提供粮食生产托管服务时,注重保护小农户的粮食生产收益权,密切托管服务组织和农户双方的利益联结。(河北日报记者 郝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