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保定市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助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向善向好,保定市纪委监委对2起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一、高阳县锦华街道办事处原武装部长贺朝辉滥用职权擅自决定查封辖区内饭店问题。2020年5月,贺朝辉与其朋友张某等人在辖区内某饭店聚餐后,张某感觉身体不适到医院治疗。次日,在未经监管部门调查核实且没有执法权的情况下,贺朝辉擅自决定将该饭店查封,并向饭店索要张某医疗费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20年9月,贺朝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和免职处理。
二、涞源县卫生监督所场所卫生监督科原负责人董春波违规经商办企业并利用职务上的影响承揽业务问题。2015年3月至2016年8月,董春波在其管辖的地区内与他人合伙开办洗涤中心,并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要求辖区内相关企业到其洗涤中心洗涤布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8月,董春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上述典型问题,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不讲政治、不讲纪律,对上级三令五申置若罔闻,抱着“无利不起早”的心态,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对照反思。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优化营商环境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保障,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长久之策,牢固树立尊商、重商、亲商、爱商、扶商意识,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用心用情用力搞好服务,全力将保定打造成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高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和项目建设痛点难点堵点,大力整治公权私用、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扭住典型、从严惩治、通报曝光,持续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为全市持续优化发展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