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扶贫办等10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
防贫监测部门要扎实做好筛查预警工作
日前,省扶贫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扎实做好防贫监测部门筛查预警工作。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扎实开展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在巩固脱贫成果、克服疫情灾情影响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省未发生一例返贫致贫。但在开展防贫监测中,各地不同程度存在部门预警机制发挥不够问题。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部门筛查、集中交办、入户核查、结果反馈、跟踪盯办”的程序,定期开展筛查预警。要以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为基础,建立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信息系统,实现与国家平台数据同步、省市县纵向互通、多部门横向互联。依据行业系统数据,由省级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返贫致贫风险,通过信息系统定期推送;省扶贫办汇总后,及时向各地各部门交办。
市县组织入户核查,在信息系统中反馈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履行监测对象纳入程序,落实防贫帮扶措施;涉及行业性、政策性风险的,由相关行业部门及时完善政策、落实措施、解决问题,确保不发生新的返贫致贫问题。同时,市县各级相关行业部门逐级建立常态化防贫预警监测机制,全面开展部门筛查预警。
筛查预警内容主要包括以下9个方面。
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省医保局监测农村医保参保对象,推送医疗费用报销后、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过高的信息。省卫健委监测符合大病集中救治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推送新增患大病贫困人口信息。
因学返贫致贫风险。省教育厅监测在省内公办高中、中职就学的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信息,推送支付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扣除各种政策性补贴或救助后、自付费用过高的农户信息。
因灾返贫致贫风险。发生自然灾害IV级及以上涉农灾害时,省应急管理厅推送受灾情况信息。
因疫返贫致贫风险。发生农村地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以上事件或疫情时,省卫生健康委推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因产业失败返贫风险。省农业农村厅监测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收入情况,推送贫困户产业收入下降等信息。
因就业不稳返贫风险。省人社厅监测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劳动力就业情况,推送未就业导致劳动力收入下降等预警信息。
非贫困社会救助对象致贫风险。省民政厅监测非贫困低保、特困对象,推送防致贫预警信息。
“两不愁三保障”动态新增问题。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等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两不愁三保障”动态排查解决长效机制,监测可能导致返贫致贫的突出问题。
收入变化监测预警信息。省扶贫办监测建档立卡脱贫户收入变化情况,推送收入水平偏低、连续下降、波动较大等风险信息。
通知要求,部门筛查预警工作由各级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按照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有关要求开展。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用,统一通过防贫信息系统开展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围绕提高筛查预警能力,优化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筛查预警工作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本行业部门工作指导,切实提高防贫监测的科学性、完整性。(河北日报记者 潘文静 通讯员 崔浩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