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10月27日讯(记者 刘鑫鹏 通讯员 李悦 贾宁)“脱贫攻坚战以来,我县通过扎紧制度篱笆,不断探索创新财政扶贫资金监管长效机制,合力打好资金保障脱贫攻坚‘组合拳’,助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顺利高效开展。”10月27日,博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张旺辉告诉记者。
近年来,博野县从资金分配、使用、监管三个环节着手,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有力助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资金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效果,有力助推贫困群众脱贫奔小康。
博野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报告。 通讯员 贾宁 摄
创新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机制
博野县强化县级财政配套投入制度,坚持挖掘存量、优化增量、增加总量,全力保障脱贫攻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在积极争取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同时,自2016年以来,县本级共安排精准扶贫县级配套资金1258万元,确保扶贫资金投入每年增幅大于10%,且大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水平。
同时,博野县建立资金竞争分配制度,完善以奖代补等资金分配办法,对专项扶贫项目实行竞争入围。该县建立项目库,选择群众脱贫意愿强烈、积极性高、发展前途好的项目进入投入,并完善专项资金拨付制度,简化资金拨付流程,建立扶贫资金使用拨付督查制度,做到项目计划与资金预算同步,严格执行收到上级资金后30日内下达,本级预算60日内下达的规定。拨付资金只需提供实施合同、验收报告和税务发票等必备要件。
此外,博野县坚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与减贫成效、绩效评价、工作考核结果挂钩,优先支持积极性高、脱贫愿望强、扶贫工作做得好、资金使用规范、减贫效果好的乡镇。对资金支付进度滞后的单位,该县采取发督办函的方式督促单位采取措施,增强扶贫资金正向激励作用,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博野县有关部门定期组织督导镇村扶贫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通讯员 贾宁 摄
创新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机制
博野县对标脱贫总体规划,紧紧围绕贫困村的路、水、电、土等薄弱环节和产业发展、能力提升、人居改善、民生保障等重点项目,确定年度资金预算目标,实现脱贫规划与资金保障相统一、项目建设与资金安排相统一、工作方向与资金投向相统一,充分保障扶贫资金投入的精准性。
该县积极推行备案制度,按照任务、责任、资金、权力相统一原则,将扶贫资金分配到项目单位,县财政只对扶贫资金使用方向提出要求,不审批具体项目。由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同时上报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备案。2020年,博野县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切块下达到单位6704.31万元。
同时,博野县细化扶贫资金到村到户制度,按照“统筹兼顾、保障重点,适当倾斜、基本均衡”的原则,根据年度资金预算额度、入库项目建设次序、项目建设轻重缓急、年度脱贫村类别等情况,坚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重点解决突出贫困问题,特别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倾斜,将资金投入细化到村到贫困户,确保精准扶贫。
此外,该县拓展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扎实开展“防贫保险”工作,按全县农村人口10%比例每人70元标准购买防贫保险,筑牢防贫堤坝;深化金融扶贫制度,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基金,向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扶贫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财政给予贴息。
博野县有关部门定期组织监督核查组深入乡镇,定期督导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通讯员 贾宁 摄
创新财政扶贫资金监管机制
按照“谁申报、谁主管,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博野县压紧压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
该县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制定《博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农专项资金监管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对财政扶贫资金进行流程式、规范化管理,明确部门责、权、利,强化“一票否决”、建立与项目审批权限下放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该县全面推行“三评估”,对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化建设、项目方案编制、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开展资金管理评估,对项目建设情况、资金拨付方式、遵守监管制度等方面开展资金使用合规性评估,对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情况及产业增效、贫困户增收等方面开展资金使用效益评估,并把督导评估作为问效问责的核心依据,有效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行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同时,博野县健全公告公示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扶贫资金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财政部门要将财政扶贫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分配在当地主要媒体进行公开;扶贫项目主管部门要将财政扶贫资金的相关政策、资金管理、安排使用、项目实施及完成情况在当地主要媒体进行公开;乡镇人民政府、项目实施单位要在项目实施地以公开栏(墙)、项目竣工牌、会议及告示等公开项目名称、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受益对象、补助标准、补助环节及项目完成情况,并留影备查,方便群众监督。没有进行公示公告的项目不予竣工验收。
该县建立完善评价机制,按照“指标科学、操作简便、结果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对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分配使用、项目管理等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预算安排、资金分配和项目立项挂钩。同时,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的通报制度,及时将考评结果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此外,博野县还构建了全面监管体系。县相关部门设立扶贫资金监督管理专职机构,加强工作监督。在每年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政府组织财政、审计、扶贫部门开展资金专项审计。推行村级义务监督员制度,成立由农民群众推荐产生质量监督小组,村民作为义务监督员,参与项目实施日常监督和竣工验收。该县通过加大对扶贫资金的监督和公开,有效杜绝截留、贪污、挪用扶贫资金的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