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全面落实〈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措施〉的工作方案》,同时公布保定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
按照工作方案,保定市将分别对各级现有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规定于今年9月底前将事项设立依据、责任主体、工作内容和清理精简意见分别报同级教育部门。全市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对现有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的集中清理,在现有事项数量基础上减少50%以上。
据了解,保定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共涉及14项内容,包括:
严禁自行设置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未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不得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不能工作刚安排就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
严禁同类事项多头重复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及各类校园创建活动,未经教育部门同意且按程序报经批准,其他部门不得自行开展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
开展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审、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专业技能竞赛等评比考核,不得擅自提高门槛,不得设置繁琐评审程序,不得以考试成绩、升学率、学历、论文、奖项作为唯一性评价指标。不得简单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应用程序)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代替实际工作评价。
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规范部署扶贫任务,引导中小学教师通过传授知识技能、宣传政策、控辍保学、落实贫困学生资助政策等方式支持教育扶贫工作,不得要求中小学教师反复填写扶贫表册资料,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驻村扶贫。
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消防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防艾等专项工作,不得安排教师在文明、卫生健康、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中安排上街执勤、摊派参加志愿活动、参与网上宣传投票或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
不得把政府部门、企业等组织的地方文化展示、庆典、招商、拆迁、禁烧、接待展示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并向中小学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不得随意要求中小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换届选举、年会晚会、体育赛事等有关活动。不得对中小学教师参与社区建设活动提出不合理要求,影响正常教育教学。
不得通过教师组织学生或家长参与各类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调研、问卷调查、信息采集、网络投票、点赞等活动。除学校教职工微信等APP工作群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教师加入其他工作群。
教育部门统筹安排面向中小学生的教育宣传活动进入校园。如中小学课程已有类似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融入教学过程,不得重复安排。不得硬性要求中小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参加各类社会性评比、知识竞赛、文艺汇演、主题征文等活动。
严格把控各类报表填写,不得一味要求学校和教师填表格报材料,坚决杜绝重复上报各种数据及多头填写表格现象。
严格规范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统计工作,未经同级政府统计机构审批,其他部门不得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统计工作。未经同级教育部门同意,不得开展针对中小学教师的调研活动。
严格限制数据采集次数,提升数据采集的信息化水平,健全各类教育信息数据库,努力做到一次采集多次使用,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跑路,教师少跑腿。
严格限制和规范对中小学教师的抽调借用,借用中小学教师参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任务,需经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同意,并报同级党委审批备案;严禁私自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
严格把关教师培训和各种竞赛活动,坚决杜绝硬性安排教师参加各类内容重复、走形式、走过场的教育教学培训和竞赛;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的培训外,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培训活动,不得把无关培训任务摊派给中小学教师。
严格限制安排专任教师履行工作值班,法定节假日、周六日期间,没有学生在校的情况下,不得安排专任教师参加工作值班。(记者贾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