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虎 通讯员陈振辉)今年,我市着力抓好减排、臭氧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治理等5项重点工作,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决完成减排任务目标。今年年底前,我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3.5%,PM2.5浓度下降36.4%,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目标为56μg/m3,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大于53.8%,劣Ⅴ类水体比例小于38.46%,4项主要污染物减排25%以上。目前,我市4项主要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已超额完成任务,全域提前消除劣Ⅴ类水体,其他指标正在有序推进。
精准防治臭氧污染。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是我市夏季臭氧污染的主要原因。为有效遏制臭氧上升势头,6月至9月,我市重点围绕生成臭氧前体物排放的工业源、移动源和生活源,对全市1002家涉VOCs企业实施规范化治理,深入实施NOx和VOCs协同减排,加强VOCs排放错时管理。
科学治理机动车污染。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超过195万辆。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是我市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一个重要突破口。为此,我市全面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注册、登记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进口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同时,我市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
依法推进秸秆禁烧。严格落实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属地责任,确保做到“有火必查,有火必罚,有火必拘,有火必追”;一旦发生火情,要确保半小时内到现场、一小时内灭火、两小时内完成过火痕迹消除等处置工作并及时反馈。同时,加大问责和经济惩罚力度,严格按照问责预警、免职预警、问责和免职处理的程序进行责任追究。
全力治理农村污水。今年,我市将完成4245个村庄生活污水管控的任务目标。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完成治理570个村庄,完成率77%,完成管控2554个村庄,完成率60%。下一步将继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资金引领作用,加快重点区域农村污水治理步伐。按照计划,今年年底前我市将完成740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
同时,深入开展“走遍保定”生态文明教育实践行动,通过宣传、走访、排查、整治,实现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生态环境治理措施深入推进、联防联控体系建设深入拓展的目标。自今年3月以来,我市共出动56万人次,发现生态环境问题11万个,整改完成10万多个。
各县(市、区)和开发区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22个县(市、区)7月29日1—24时空气质量指数后三名:唐县开元大厦点位(190),高碑店市广播电视台点位(148),顺平县蒲阳供电所点位(147)。
主城区7月29日1—24时六个监测点位空气质量指数最后一名:市监测站点位(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