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河北省辖内股份制银行采取多项措施,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一是进一步扩大减费让利覆盖范围。在充分落实《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的基础上,辖内4家股份制银行一级分行主动承担小微企业信贷融资强制执行公证费,3家一级分行主动承担小微企业信贷融资抵质押物财产险费用,2家一级分行将承担强制执行公证费范围由小微企业扩展至全部企业,1家一级分行取消收取“撮合交易服务费”和“业务营销协办费”。二是充分利用贷款内部资金转移价格补贴、风险资本减免或减记补贴、阶段性利率管理等优惠政策,有针对性地降低小微企业、中长期制造业企业以及贸易类企业的融资成本。三是重新梳理规范大中小型企业划型,加强系统自动识别,避免因划型原因出现误收费情况。四是限制使用外部增信手段。部分股份制银行明确限定需办理财产险的抵质押物范围,禁止小微借款人购买意外险,从信贷调查、审查和贷后环节做好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控制。
《通知》印发以来,辖内股份制银行为省内企业节省费用622.03万元,其中信贷环节节省费用305.42万元,助贷环节节省费用105.43万元,增信环节节省费用211.05万元,1529家企业享受到费用减免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