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 金丽 通讯员 孙芳泽
7月10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就我市减税降费政策范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做好保基层运转、支持我市重点项目建设举措等相关工作答记者问。
问:上半年我市减税降费规模达到32.2亿元,这些政策范围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答: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国际、国内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出的重大决策。我市高度重视,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把该减的税减到位,该降的费降到位,让企业轻装上阵。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减税降费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实现减税降费32.2亿元,其中减税18.4亿元,降费13.8亿元。
今年以来,针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陆续部署出台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主要包括支持医疗救治工作、支持物资供应、减轻企业社保费负担、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及支持稳外贸扩内需五个方面。
问:财政部门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疫情发生以来,全市财政部门主动担当迅速行动,全面落实有关涉企稳岗政策,为企业纾困解难,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落实援企稳岗政策。为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岗位,财政部门积极落实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及时足额拨付援企稳岗补贴8854万元,确保政策在关键时期发挥支持作用;精准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确保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自2020年2月起,对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缴费比例减为3.45%,期限3个月。
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制定减免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餐饮住宿百货业中小企业房租政策,要求市直行政、事业及所属国有企业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餐饮住宿百货业中小企业减免租金,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收取2个月房租。按照市政府研究的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措施,减半收取房租政策将延期到年底。
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市财政千方百计筹措资金2000万元,重点对列入省、市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企业名单并对物资保障和供应做出突出贡献的生产企业奖励;对产值和增加值增速为正增长、对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目前按照相关办法,已经对符合奖励条件的62家企业发放奖励资金990万元。同时按照相关政策措施,安排2500万元用于鼓励“国六”标准及新能源汽车生产和消费。市区联动,筹措4200万元用于发放“消费嘉年华”活动政府电子消费券,推动商贸服务行业全面复业复市,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回暖。
问:面对当前的经济形势,如何做好保基层运转工作?
答:在当前不利的财政经济形势下,做好保基层运转工作尤为重要,我们一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落实保基层运转任务专项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主动承担保障责任,确定重点任务,细化保障措施。二要大力发展经济,做大财政蛋糕,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坚持依法治税管费,努力增加财政收入,为保基层运转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支持。三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办事,厉行节约,把每一笔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严控楼堂馆所和形象工程建设,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腾出钱来优先用于保基层运转。四要硬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切实做到“无预算不支出、先预算后支出”。严控预算追加,除疫情防控、应急救灾、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等急需的支出外,预算执行中一般不追加预算。同时,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压一般、保重点,统筹各类财政资金用于保基层运转,确保基层运转不出问题。五要抓住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的机遇期,密切关注政策动向,主动对接、提前准备、分类施策,积极争取上级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借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问:利用政府债券和其他资金支持我市重点项目建设有关情况?
答: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加大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充分利用好政策窗口期,积极争取上级对我市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资金支持力度。
争取政府新增债券资金。上半年,全市共发行新增债券70.6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3.13亿元、专项债券37.5亿元。主要用于县城基础设施补短板、服务雄安新区、市政园区等重大项目建设,破解了当前经济发展的资金难题,缓解了政府短期内的财政压力,保障了重点建设项目的需要。
争取中央抗疫特别国债。目前,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抗疫特别国债29.8亿元。按照有关政策要求,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须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用于十个领域: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项目;粮食能源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项目;产业链改造升级项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设施项目;重大区域规划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以上项目范围外,也可投向有一定收益保障的县城建设、农林水利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严禁用于政府性楼堂馆所和建设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同时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支持市县有效应对疫情,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目前我们已经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各县(市、区)进行基础设施项目筛选申报工作,同时成立预算执行和监控工作专班,建立监控台账,确保每一笔资金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