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至15日,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杨金深带队来保开展《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召开座谈会,听取保定市关于《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实地到莲池区新秀学校、青年路幼儿园和望都县检查。执法检查组通过实地察看、现场询问等方式,详细了解安全制度落实、人员防控等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执法检查组对保定市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执法检查组指出,校园安全问题是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开展《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执法检查,是省人大常委会发挥监督职能,推进学校安全相关法律规定全面有效实施、助力解决民生实事的重要举措。
执法检查组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充分认识学校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校园安全工作时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硬举措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严防各类校园安全事故发生。要抓住影响学校安全的关键问题,系统排查各类风险隐患,推动问题解决。要强化统筹协调,进一步推动《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贯彻落实,共同推动我省学校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霍占利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