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有序开展,结合全市优环境、促发展坚决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专项行动,按照保质量、保工期、保廉洁、保“绿色”原则,保定市纪委监委日前建立全过程纪律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实现群众如期返迁,推动品质生活之城建设提供纪律保障。
按照监督机制要求,市纪委监委围绕城中村改造涉及的安置区建设,采取专项监督、巡回监督、随机走访、体验式暗访、重点督办等方式开展监督。实行专班专责、联动监督等六项制度,抓住安置房建设关键环节,开展“三盯三督”,即盯手续办理、盯资金运行、盯施工组织,督责任落实、督问题化解、督要素保障,实行台账式管理,针对未落实事项和不落实的部门,全程督办。对工作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判,视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统筹力量推动问题解决。
据了解,为强化监督效果,市纪委监委细化监督责任清单,明确了机关内设监督检查室、相关区纪委监委、派驻有关部门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内容,并注重利用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情况,做到带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查、督着问题结,精准把握政策,对责任不实、工作不力、推诿扯皮、虚于应付影响安置房建设进度的单位和人员,集中进行约谈,严肃批评问责,对典型案件公开通报,形成震慑;对发生重大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既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也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注重加强群众监督,在安置房建设涉及的城中村中推荐产生村民代表,全程参与纪律监督,全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廉洁工程。